山西省武术协会 传统武术教练员等级制度(试行)
山西省武术协会
传统武术教练员等级制度(试行)
为了不断提高我省社会武术教练员的执教水平,推动全省群众武术运动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定。
一、等级设定及审批权限
山西省传统武术教练员共设高、中、初三级。
1.高级教练为省级,由省武协审批;
2.中级教练为地市级,由地市武协审批;
3.初级为县区级,由县区武协审批。
二、申请评定对象
凡我省各地市武术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武馆、武校、站点,大专院校武术协会等合法合规武术组织的在职在岗教练人员,或经各地市武术协会认定推荐的拟聘任为教练岗位的人员均可申请。
三、申报条件
凡申报教练评定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限定
初级教练年龄在20周岁以上;
中级教练年龄在30周岁以上;
高级教练年龄在40岁以上。
2.在岗任教时间
初级从事教练工作在2年以上;
中级从事教练工作在5年以上;
高级从事教练工作在10年以上。
3.已取得中国武术段位证
高级在六段以上;
中级在五段以上;
初级四段在以上。
4.破格条件(套级)
①.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拳师,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武术活动,教授武术在35年以上,所培养弟子在100人以上,或对发展传统武术有特殊贡献被山西省武术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可不受段位的限制,经本人申请,当地市武协签注意见,报省武协批准,可直接套取高级;
②年龄在65岁以上,积极参加武术活动,教授武术在30年以上,所培养弟子在80人以上,已获得武术段位制五段以上,本人申请,当地市武协签注意见,省武协批准,可直接套取中级;
③.初级不设套级。
④.在培养武术人才方面有杰出的特殊贡献的,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如所培训学员有5人以上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或有5人以上在参加武管中心主办的国家、国际正规比赛取得一等奖的,可经参加培训考核审批为中级教练;所培训学员有10人以上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或有5人以上在参加武管中心主办的国家、国际正规比赛取得录取名次第一名的,可经参加培训考核审批为高级教练;
5.已经取得初级、中级教练证的,在到达高一级别规定年限可申请晋级,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已取得初级教练证三年以上,可申请晋升中级;
②.已取得中级教练证五年以上,可申请晋升高级;
③.带队成绩突出者,即所带学员在市、省以上正规比赛中有5名以上学员取得教练证注明的拳种项目第一名,且确为本人全程带出的队员,可提前一年申请晋级。
④填写“山西省传统武术教练员申报表”,由当地武协签注意见盖章,按所属权限武协审批。
四、证书按本人所申报的不同拳种填写,每人可同时申报二个拳种。
五、证书由山西省武术协会统一制作,各地市审核批准的中、初级教练员(县区武协通过地市武协申领),上报省武协领取证书。
六、所有级别的教练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后经理论和技术考核合格后,先领取培训合格证,尔后填写“山西省传统武术教练员申报表”。
七、培训方式与权限
高级教练员培训由省武协举办,中级由地市武协培训;初级由县区武协培训。县区没有武协组织的可就近跨地域办理。时间、地点由所属权限武协组织确定。每年培训提前通知。
八、收费标准
1. 高级教练员培训费1500元;
2. 中级教练员培训费1000元;
3. 初级教练员培训费500元。
以上不含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该几项费用自理。
九、各级教练员培训根据情况每年可进行1至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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